各学院团委(总支):
为进一步树立纪检干部队伍良好形象,发挥精神引领与典型示范作用,激励各级纪检干部向先进看齐、汲取榜样力量,同时规范学生纪检干部履职行为,激发工作积极性,扎实推进学风建设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—2025学年优秀学生纪检干部、优秀班级纪律委员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学校团委、学院团委(总支)及学生组织纪检部干部,各学院2022、2023、2024级班级纪律委员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坚持原则,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的品行操守。
(二)在2024—2025学年中,能够积极主动投身纪检监察相关工作,个人表现突出,成效显著。
(三)工作态度严肃认真,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,在推动学院学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作出重要贡献。
(四)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在校期间无任何通报批评及违纪处分记录,考勤情况良好,未出现不良记录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学院推荐环节。各学院须严格按照《优秀学生纪检干部评选办法》(详见附件1)相关标准与程序,组织开展优秀学生纪检干部推荐工作。申报人应认真填写《优秀学生纪检干部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2),并按时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(总支)。
(二)学校审核环节。各学院团委(总支)负责统一收集、审核本学院推荐表,并按要求准确填写《优秀学生纪检干部信息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4)。请于2025年11月6日16:00前,将电子版推荐表及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:2998526860@qq.com;纸质版材料请于2025年11月6日15:35前报送至F105团委办公室。申报材料一律使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,严禁过度包装。凡未按时报送的,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。
四、奖项设置
学生处将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五、联系人
黄旭东18124510619 办公室F105
六、投诉建议
李惠良02022245763 办公室F102
附件:
3.优秀学生纪检干部考核标准、优秀班级纪律委员考核标准.doc
校团委、学生工作部
2025年10月31日
